發佈日期
2026/3/3
公告編號
115005
主旨
轉知衛生福利部「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納入工時及給予公假等情」,請查照。
說明
📢轉知衛生福利部「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納入工時及給予公假等情」,請查照。 🔸勞動基準法所稱工作時間,指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,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,提供勞務及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;爰事業單位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,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。 ✨醫事人員依法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所需受訓時間,屬工作時間,並依勞工請假規則、公務人員請假規則……等規定給予公假。個別醫事人員接受逾法定積分數之繼續教育受訓時間,如符合上開勞動部函示所稱「業務相關在職訓練」,亦請納入工作時間或給予公假。 📝檢附原文一份,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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